5、重点应该不是花,而是心意吧

回学校的路是一样的,我抱着碗还在懊恼自己穿着满是反面线头的外套就这么招摇地过了一个上午,而林放背着书包、捧着奶茶走在我身边。

他瞄到包装袋上“月亮湾”的店名,有些自来熟地问我:“你刚才是不是也在那家店?有没有看到我和一个女生吵架?”

我点点头:“是你女朋友吧,你抠门得不肯在她生日时送花。”

“这怎么是抠门呢?”林放如受不白之冤地反问,过了一会儿他又小声问,“对你们女生来说,过生日时送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吗?”没等我回答又道,“可是我觉得抱着一束花走在路上的男生看起来都特别蠢。两个人在一起,快乐不快乐,是需要特定的物质符号向别人证明的吗?”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重点应该不是花,而是心意吧。而且大多数女生都还是喜欢自己的恋人向所有人证明他对她的深情的。”

“虚荣。肤浅。”林放为此下定义。

“男生个个都喜欢美女,难道就不虚荣和肤浅了吗?”我回击道,“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学校近在咫尺,前面路口就是男生和女生寝室的分道岔口,我没等林放再次反驳就挥手告别:“同学再见。”

“我叫林放。”林放单手插在裤兜里,微微扬着下巴笑看我说,“大师,下次有时间再和你探讨‘爱情哲学’的话题。”

我回头笑笑地看着他:“每天只关注‘爱情’的男生很没出息哦。”

林放翻了枚白眼以作回答。

6、你真是太让我惊讶了

大学和高中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你可以拼装组合自己的生活,选择你喜欢的重心,而不是千篇一律,除了上课还是上课。

所以就算是同一所学校的同班同学也可能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拿我们寝室四个女生来说,小麦掌握了老师点名的规律后就逃了所有能逃的课去做兼职赚钱;欢欢不上早上第一节的课,其他逢课必到但是从不听讲,总是坐最后一排看漫画;最漂亮的一欣则是把所有的时间和热情都投入到了爱情里,坐在电脑前看韩剧时也不忘织围巾,因为她说秋天过后很快就要冬天了,她来自热带城市的男朋友扛不住亚热带的湿冷冬天。

我算最正常也是最乏味的吧,该上的课都去上,可以逃的课也逃得无怨无悔,课余时间大多扔在图书馆和网络论坛里,写一些没什么人看的侦探小说,因为起了一个中性化的笔名所以总被人怀疑是“伪娘”。

林放在知道我就是那个非著名侦探写手的真身时,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他说:“哇,宁大师,你真是太让我惊讶了,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吗?”

我和蔼地呵呵笑着说:“大师的世界你们凡夫俗子怎么会懂呢?”其实我当时多想告诉他,他不知道的关于我的事情还有许多许多,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件就是“我喜欢你”。

7、单身女青年

我和林放真正熟悉起来是因为我们都喜欢泡校图书馆的同一间阅览室,隔三差五就在同层的热水间碰面,当然有时候地点也会换成厕所门口。一开始只是打个招呼的普通交情,但后来发现我们竟然喜欢同一位日本推理作家,借阅记录高度相同,顿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我帮他占了两次座,他帮我重装了一次电脑系统之后,我们的“朋友”关系算是奠定下了良好的基础。

那年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放邀请我参加一个饭局。我去了之后才知道其实是他给小桃办的庆功宴——小桃代表学校在外面参加一个舞蹈比赛,很争气地捧了一个第一名的奖杯回来。

林放的组织能力有些差,分类归纳能力也很弱,不然也不会邀请了一桌八竿子打不着的几拨人,互相之间连名字都很少听过。那天因为是周末,酒店上菜特别慢,在漫长的等菜上桌的过程里就出现了尴尬的冷场。

我去得有点晚,推门进去的时候一桌子的人抬头看我,林放像是如蒙大赦,将我视作打破冷场的关键,拖着我的胳膊说:“给大家介绍一个单身女青年,大二经管系的宁瑶,才女,文青。”

我窘得满脸通红,恨不得当时就扭头就走。可是小桃拉住了我的手,领我到她身边的空位坐下说:“你就是宁瑶啊,我常常听林放提起你。”

“是嘛,他肯定没什么好话,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笑着,眼神有些涣散,看不清对面都坐了些什么人,只知道林放坐在小桃的隔壁,和我隔了一个空位,刚好是我视觉的死角。

我要看林放,就必须经过小桃略施薄粉的漂亮脸孔。而我也在那时才突然意识到,原来我和大多数男生会喜欢的女生根本是两类人。

如果小桃是万众追捧的“女神”,那么我就是转眼即忘的“路人甲”吧。她穿低胸的青绿色吊带裙,荧光黄的长袖薄毛线开衫,手腕上缠了好几圈红石榴石的手链,脸上画着男生看不出的那种淡妆,眼线很细,所以不显夸张,反而将她眼睛的优点凸显。

而我呢?纯粹就还是孩子的样子,齐肩发,齐刘海,荷叶边的粉红格子衬衫,厚眼镜让我的眼神看起来总是呆呆的。

那天饭局散得很早,和小桃玩得好的三四个人约着去KTV,我借口还有事就先走了。

夜晚的A大校园很安静,三三两两的行人,多半是成双成对的学生恋人,背着书包、拉着手。

妈妈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很欢快地叫着我“囡囡”,和我说着家里的新鲜事,爸爸在旁边抢着话筒说:“到我了,到我了!”

我是他们的独女,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生命的唯一,可是我在别人眼里,只是一个打扮土气的宅女而已。

那一瞬间我挺沮丧的,有种感觉,自己之前的十八年好像都白活了。

8、好久没看到你

我不再日日泡图书馆了,和欢欢上自习提高学习效率,向小麦谋了份兼职,赚来的零花钱就在空闲时间约一欣逛街买东西打扮自己。

我丢了框镜换了隐形,还备着一副棕色的美瞳片,学会打粉底和刷睫毛,不过眼线画得还是很糟糕,后来干脆就放弃了。

当我觉得镜子里的自己脱离了土气的范畴之后,我又开始频繁出现在图书馆里,然后意料中又看到了林放。

他好像有点颓丧,精神不好,站在图书馆四楼天台外抽烟。

我印象中他是不抽烟的。

我翻过栏杆过去的时候他还愣了一下,隔了几秒才认出我来:“是宁瑶啊。”

“好久没看到你。”我有点失望他没有赞美我的变化。

“嗯。”他点点头。

我以为他会问我最近忙什么去了,谁知他说:“我和小桃分手了,所以一直没心情来。”

原来在我努力让自己变得美好一些的时间里,他经历了一场“情变”。小桃终于受不了他的“不浪漫”和“不听话”,转身投入一个追了她许久的硕士男怀抱,连分手都只用短信通知。

我还在犹豫怎么安慰他的时候,林放熄灭烟蒂对我低头一笑说:“大丈夫何患无妻啊,我记得你说过整天关注情呀爱呀的男的没出息。所以我会振作起来的。”

“嗯,加油。”我也笑起来。

9、情怀

我始终都是林放的好朋友,不管他身边有没有小桃。

他主持晚会我是台下观众,他帮教授做项目我是送饭小妹,他写论文我在一边写小说,他忙着准备面试我是服装指导,他每一次成功我都饭局作陪,他失败了我陪他坐在路边喝娃哈哈矿泉水——因为他说这个名字喜气,多喝一点会不会就高兴一点……

我变得漂亮了一点,可我在林放眼里还是路人甲。

想要一个对你没感觉的人喜欢你的过程,就像是要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吸引另一个灵魂。对于有些男生来说喜欢是太容易的事,女生不丑就可以了,可是对于林放,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么难。

可是我也就是喜欢他的这点与众不同。他不轻易恋爱,可是开始了就奔着长长久久去的,这想法和我多么地不谋而合。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林放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不够漂亮,毕竟小桃的长相是校花级的,我自叹弗如。可是他毕业一年后,我大四准备毕业论文时,他突然约我吃饭,介绍新女朋友给我认识。

那是个很平凡的女生,圆脸塌鼻子,笑起来时有两个小小的酒窝,很可爱,但是不算美。

后来我问林放喜欢她什么,林放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看到她的笑容心里就很暖,就像以前小桃不发脾气的时候,哼着歌赤着脚在海边走来走去,我心里就好像要被夕阳晒化了一样。”

“看不出,你还有这种情怀。”

“我才看不出你咧,长得文文静静一写凶杀案就那么变态。”

我笑笑,扭头飞快抹掉眼角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