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找的这个人,是与她相恋了五年的男朋友。

她的病情确诊之后,对方也许是害怕分担高昂的医药费用,也许是害怕面对她日益败坏的躯体,也许是因为种种我们所预料不到的原因……他人间蒸发了。

她查出自己身患绝症之前,彼此感情一直很好,虽然两个人的收入都不高,但像很多情侣一样,他们也计划过攒钱买房子,结婚生孩子之类的事情。

她说,我曾经觉得相爱就足够了。

爱究竟有多大的力量?

对抗得了冷酷的现实吗?

对抗得了饥饿和寒冷吗?

对抗得了房贷和大城市的户口吗?

对抗得了日渐膨胀的欲望吗?

对抗得了诱惑吗?

对抗得了宗教信仰吗?

对抗得了孤独寂寞吗?

对抗得了时间、空间。学历、阅历、社会阶层的差异所造成的距离吗?

对抗得了伴随绝症而来的绝望吗?

茶米油盐、衣食住行、安身立命、建功立业、它一样都对抗不了。

可是,我们仍然需要爱,不是吗?

All you need is love.

不对吗?

在采访结束的时候,女孩跟我讲,如果找到他,你替我问他一个问题,我并不想拖累你,你为什么要跑呢?

回去的路上我和白书伦都异常沉默。

我跑民生新闻跑了也有些时间了,不说阅人无数,形形色色的奇葩也是见识过不少的。有把自己亲生父母赶出家门的;有夫妻吵架不管小孩,导致孩子摔伤摔死的;有为了继承遗产六亲不认的;有白白打了一年工拿不到工资的……

但从来没有一个采访像这个女孩这样,打动我、感动我。

她的生命快到尽头了,可她的心里只有疑问,没有恨。

下了车之后,白书伦忽然很大声的骂了一句,真是畜生。

我说,作为一名合格的记着,只需要记录史实,不应该带有强烈的个人情感去引导受众。

他咬着牙反问我,难道你不觉得那个男人是个畜生吗?

我想了想说,也许他只是软弱。

白书伦狠狠地锤了一拳路边的树,有几片叶子落了下来。他低着头说,可是男人应该有担当,尤其是在爱人最需要力量的时候。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很好,等你长大了以后还是要这么想哦。

他一把甩开我的手,头一次那么凶地吼我说,苏遇,你够了,少把老子当小孩。

白书伦实习期满的那天我特意请了病假没去报社,手机也关机了,后来听同事说他买了一大堆零食分给大家,临走前还恭恭敬敬地没一个人告别。

我的反应很淡,心里纵然有千重滋味,又何消与他人说。

我以为白书伦这一页已经彻底翻过去了,反正我欠教授的人情也还完了,以后不会再有什么瓜葛了。

只是然然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时不时就要提起白书伦这个名字,什么好久没见到他了,好想他啊,什么阿姨你是不是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才不来看我们了……

有时候我被烦的没办法了,只好说,人家恋爱了,没时间来看你啦。

每当这种时候,然然的脸上总是一副“你当我是**哪”的申请,让我有种深深的挫败感。

两个月之后,白书伦出现了。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冬天,路上的行人都裹得像只熊一样。那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已经去世了,知道她生命的最后一秒,她的男朋友都没有出现。

她入土的时候我去看望了她妈妈,老人家伤心得晕厥了好几次。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采访结束的那天,白书伦说的那些话。寒风凛冽,加上对逝去的生命的唏嘘,我走在路上情不自禁的流下来眼泪。

那天晚上白书伦打电话给我说,苏遇,我在楼下。

两个月不见,他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很阳光很帅的样子。

看见我的第一秒,他就说,今天是我生日,我满21岁了,可以正式追求你了吗?

我哈哈大笑,别闹了,过生日就跟朋友们玩嘛。

他一点笑容都没有,牢牢地盯住我,又重复了一遍,可以吗?

这可一点都不好玩,我渐渐地收起了笑容,拿出了前辈的架子。

白书伦,相对于你来说,我的年纪未免太大了。

老去的人就是像我这样,过着饱食终日的生活,照顾小孩,每个月按时领工资,什么时候攒够了钱,就去买了房子来加固自己的安全感。

我老了,你不承认也没用,所有人不承认都没用,我的确实老了。

我还说,你为什么不去干点你这个年纪该干的事情呢?喜欢音乐就去玩音乐,喜欢女孩就去谈恋爱,去吧,去干点21岁该干的事情,别来找我了。我上楼的时候听见他大声地喊,苏遇,你个王八蛋,比耐力是吧,我可是摩羯座的。

我轻轻叹了口气,迷信星座,还敢说自己不是小孩。

日子不咸不淡地过去了,我和然然共同生活,没有别人来打扰我们,我们自得其乐。

年后我升职了,生到首席记者,相应的工资也涨了不少,为此我带然然去了那间意大利餐厅,完成了沈琪最后的遗愿。

我们都要勇敢地面对生命的疥疮,如同那个因为绝症死去的女孩。

我将她的故事讲给然然听,我说,虽然她的生命比很多人都要短暂,但她却比许多人幸福,因为她掌握了宇宙的密码,她懂得什么是爱。

然然点点头,似懂非懂的样子。

然后,她问我,阿姨,那你呢?你有没有想念过书伦哥哥?

我没说话。

我书桌的抽屉里,放着一张明信片,正反两面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盖着头康提的邮戳。

白书伦在那张明信片上写着:

苏遇,我听了你的话,去干点儿21岁的年纪该干的事,我对音乐和其他女孩都没兴趣,所以我选择了旅行。

我打算先走遍斯里兰卡,然后坐船去印度,到孟买去印度看看全亚洲最大的贫民窟,如果没有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想走得更远一点。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他遇到了星期五,星期五就成为了他的帮手、仆人,甚至是知心的朋友,可你为什么要把我从你身边推开?就因为我比你小,比你年轻吗?

苏遇,等到我有了足以跟你匹配的阅历和经历,我还会来找你的,你等我。

收到这张明信片的那天,我正在看一个关于鸟类迁徙的纪录片。

就在某一个时间段,成千上千只大鸟,正在世界的某处振翅出发。

我闭上眼睛,仿佛就能听见它们扇动翅膀,还有风的声音。(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