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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只能这样离开

叶叶心情好的时候会去一个酒吧唱歌——没有灯影迷离人声嘈杂,那里灯光昏暗,正前方有一个水泥台,客人可以任意地点KTV唱。是九十年代的县城遗风,也不知道怎么会在城郊席卷而来,搞得像时空穿越了一样。

酒吧虽然土气,客人倒不少,都是附近工厂的工人。常常见到叶叶唱,以为叶叶是酒吧的歌手,于是会主动叫叶叶唱。

叶叶逗他们,说:“点一首歌十块钱呢!”

他们脸红脖子粗地大叫:“十块就十块!又不是出不起!”

久而久之叶叶居然把这个发展成一份兼职,闲时就在家搜索《春天里》《月亮之上》之类的歌。我和杜尔西被吵得睡不着觉,抱着枕头冲进叶叶的房间里抱怨,叶叶笑嘻嘻,说:“好歹有钱赚,你就忍一忍嘛!”

那是大学的最后一年,我们都没有找到工作,只好在城郊便宜的出租屋里混着日子。我、杜尔西、叶叶,两男一女,租了一个三室一厅,整整一百二十平方米,才六百块钱。

房子在顶楼,顺着一个小楼梯爬上去就到了天台,天台视野很好,早晨起来后大家都爱在天台伸伸懒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往外看去,附近的工厂将空气都熏成了灰色,也实在谈不上浪漫。可是看着红彤彤的太阳一点一点从黑灰的云层之中伸出来,也常常被美得说不出话来。

我说:“像莫奈。”

叶叶道:“蒙德里安。”

杜尔西则懒得理我们,只是哼了一声。

我们是学油画的人。

我擅长风景,叶叶喜欢抽象,杜尔西……杜尔西已经走火入魔,他的画谁也看不懂。我偶尔摄影和修图,叶叶唱歌好听,还会自己做衣服。杜尔西最厉害,会弹吉他会唱歌,会修电脑会做饭,最重要的是,会泡妞……

就是这样三个大好青年,每天宅在出租屋里混日子。晚上大家穿着沾满油彩的脏衣服去吃烧烤,一堆烤串,几瓶啤酒,苍白而昏黄的月亮挂在天边,像打进水杯里的鸡蛋(佳人微信公众号:jiarenorg),那说不清又道不明的暧昧之色。

筷子掉了,我弯腰去捡,看到叶叶的手搭在杜尔西的膝盖上,那么自然,又那么亲昵。我错愕了一下,这才一阵酸涩。

我不是接受不了他俩在一起,我只是不能接受他们瞒着我。不是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为什么这样的喜悦不跟我一起分享?

怕我嫉妒?怕我一个人太孤单?我才不要他们同情我。

作为一个男人,这么想未免太小肚鸡肠。可当天晚上我还是忍不住又有了搬出去的想法,还没有毕业,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地问家里要钱,我手头还有一点现金,琢磨着出去租个房子也不算太贵,工作的话,肯放低姿态来找的话也不会太难是不是?

第二天跟他们说了,他们都没有觉得意外,叶叶依旧高高兴兴地说:“要去工作了呀?那太好了,以后可以找你混饭吃了!”

杜尔西则看了我一会儿,才举起杯子道:“工作顺利。”

就这样,散伙了。合租的时间也不长而已,三个月?还是四个月?

但为什么在离开的时候,我还是会觉得那么舍不得。

2、一切其实不太好

我最终找到了一份在影楼拍照的活,我拿着我平时拍的那些照片去应聘,胖胖的经理对我的照片很感兴趣,问:“这是谁?长得真漂亮。”

那是叶叶,但为了显示我的拍照技术,我故意说:“一个同学而已,其实本人没那么美。”

“是吗?那真是可惜了,看起来挺漂亮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堆鬼话,老板当场就聘用了我。

这年头除非是证件照和婚纱照,基本没人在影楼拍照片了,所以整间店的业务只有两个,一是证件照,二是婚纱照。

我资历尚浅,只能拍证件,红的蓝的白的底,前面是一张张圆的扁的长的脸。陌生的眼神与五官,了无生趣的生活。我尽力做好,毕竟这仍然是一份工作。老板对我挺满意,偶尔回家时看到我还在电脑前修片,就说:“算了明天再做吧,跟我一起吃饭去。”

老板太太刚去世,留下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儿。那女孩儿叫顾准,挺喜欢我,大概正处在那种有点叛逆又不敢太离谱的年纪,私底下常常找我帮忙,修个电脑啦、陪她去买超短裙啦、老师请家长啦……

她越用越顺手,时间长了我简直成了一个保姆。除了照顾店里的生意,还要照顾老板的女儿。有时候忙,我就找叶叶帮忙。

回头请她俩吃饭,才发觉顾准已经学会了化妆。

我大叫:“被你爸知道我工作都丢了!”

顾准毫不在意:“放心,我不会让他知道的。”

我又看叶叶,叶叶也漫不经心:“十四岁,不小啦,我十四岁的时候也偷偷化妆来着。”

女人!

好久没见杜尔西,我问叶叶:“杜尔西怎么样了?”

叶叶皱皱眉,轻声说:“老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我觉得叶叶有点不高兴。但女人嘛,无论高兴还是不高兴都是常态,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场合,所以我也没往心里去。   

吃完了饭我和叶叶先送顾准回家,之后再送叶叶。

月亮还是当时的月亮,我们却不再是当初的我们。

空气里有点生涩的味道,是因为太久没见,还是因为我和叶叶难得单独相处?

我问叶叶:“一切都还好吗?”

叶叶朝我翻了个白眼:“没话找话?算了吧!”

得,人就是不能太熟,她知道我在尴尬,我也知道她不介意。于是一路沉默着,走到旧时的酒吧,叶叶才叹口气说:“我们都挺想你的。”

我沉默。叶叶便拍了拍我的肩膀道:“你回去吧,我去唱歌了。”

我点头,转身,看到附近一棵很高的紫荆树开了花,被夜里的灯光照着,有一种奇异的美。

3、你从未看到过我

再过了一个月,我过生日。正式23岁,一个人在家里喝了瓶啤酒,看了场球赛,之后爬上床睡觉。夏夜炎热而漫长,叶叶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来帮我搬家?”

“什么?现在?”

“嗯,现在。”

我吓了一跳,但还是匆忙跳起,穿上衣服去找叶叶。整个小区都漆黑一团,只有八楼的那幢小房子还亮着灯。我匆忙上去,看到叶叶正努力把她的画用绳子扎起来,一捆一捆,很是壮观。

我正准备开口叶叶已经说:“别问,帮我把那几只装好的箱子搬到楼下去,一会儿会有人来接我。”

我只好不问,低头劳作。其实她东西不多,唯有画一摞摞地放着,有点吓人。她最珍惜的也是这些东西,大学时期有人追求她,送了不少名贵的礼物,她眨眼也就扔了,而画却走到哪儿带到哪儿,连草稿都不放过。

等忙完了天都亮了,我们俩站在风中抽烟,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杜尔西呢?”

“走了。”

“去哪儿了?”

“都说了别问。”

“那你搬去哪里?”

“也别问。”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发了火:“什么都不让我问,到头来我什么都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说一下能死吗?你们两个总是这样,说好的三个人一起!结果我永远都是当电灯泡的那个,什么都不知道!”

叶叶回头,挑起眉毛看我,忽而笑了,轻声说:“我还以为你不会生气呢。”

我被她这个态度弄得又怒不敢言,只好走去一边踢着石子。已经是早上六点,叶叶在等的车还没来,我看看手表,说:“我该回去上班了。”

“去吧。”

我狠了狠心,这才掉头走开。早班的公交车上没什么人,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好久之后回头,才看到叶叶还站在那里,那么多的东西堆在路边,遥遥看过去就像垃圾场一样,而叶叶的身影异常的孤独。我有点后悔,大声跟司机说:“司机我要下车!”

司机骂:“神经病啊你!”

但他还是停下了车。我连忙跳下去,从未那样地冲动过,朝着叶叶的方向奔跑、奔跑。然而在距离她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我看到她正在把最后一摞画搬进一辆吉普车里,接着她钻上车,用力地把车门关上。

车子启动,不久后从我面前经过,我看到叶叶低垂的脸,以及驾驶座上模糊的男人的侧影。他们在我面前一闪而过,迅疾得如风一般,很快就消失得干净利落。

显然她没看到我。

也许,她从未看到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