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过你,多好,那个曾那样认真投入地喜欢你的自己,我是有多想念。这便是暗恋的真谛,留下来的,是回忆,是坦诚努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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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

文/漫长夜晚星若可

昨天晚上看完wondersays的《那些年,我们一起喜欢的男生》,楼下跟帖回复的都是各自回忆自己的暗恋时光,和那个少年曾有过的交集,那样腼腆又敏感的自己,诸如此类的,我则不然,居然就生生抛出一段幽怨的吐槽:“这个男生多好啊,值得你喜欢,值得那些时光,总好过你耗费了青春却发现那个让自己迷恋的人竟如此不堪,那是比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更心碎的时刻,觉得青春时光被辜负了,竟错误托付给了这样的人”。后来回头一看,那一溜儿回忆美好过往的整齐队形,显得我愈加怨妇了,不知道楼主看了有啥感想。

所以说,少女心是不是也和女人体内的卵子一样,有一个固定的量,倾倒完消耗完也就没了。曾经丰溢的海洋有一日竟会干涸,硬生生地就划出一条分界线,从前与以后,一下子断裂开了。我也很想写些回忆过去美好暗恋时光的文字啊,当然,一般也不会就这样轻易地写出来,除非是情到笔端,就那样喷涌而出,顺流而下,堵也堵不住的时候,才不管那么多,倾倒了再说。可是,我竟然已经不愿倾倒了。抑或是,已经倒不出来了。

似乎是在张小娴的小说里看到标题的这句话,悠长,是个多么好的词。回望过去,我也曾三四年地执着地暗恋着谁,年少时的感情,总是没有来由的,好像瞬间就萌生了,然后就细细密密地生长起来,像小时候在阳台上种的蒜苗一样,前几日还光秃秃的啥也没有,某一天就长出小苗,不注意它,过些日子就噌噌地长起来了,看着多开心啊。在心底默默地喜欢一个人,就像在心里养一株植物似的,你用那个人的言语表情,动作神态,日常能观察到的各种琐事见闻,包括从朋友那听来的小道消息(这简直是上好的肥料)等滋养着这株植物,等到它已经能自由生长,再也不受你控制,反而要反过来控制你的时候,你就知道,它长成了。(好吧我很想插一句题外话,蒜苗才长了几厘米就不长了,后来就干枯了,莫名其妙的,就像我曾经在房间窗台上养了一两周的紫罗兰,不知道是干枯而死还是后来补浇了过多的水涝死的。)

有趣的是,当种子不经意掉进你心里生根发芽的时候,你只是慢慢注意到这个过程,啊,开始每天关注这个人的一举一动,当然是装作不经意,担心太刻意,其实很在意这样一天天继续着,这甜蜜的负担,偶尔说上句话也会开心半天,脑海里都是那个人的事情,被忽视会觉得异常不爽,有些时候,怒气也滋养着这份感情,不过是因为在乎,所以生气。可是到底是喜欢的人,一边生气,一边还是放不下,即使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就是个混蛋,甚至还是个轻视自己讨厌自己的混蛋,也改变不了喜欢他的事实。

思念在见不到对方的日子里疯长,把人给折磨透了,直到开学了,或者偶遇了,见到面了,症状才有所舒缓。见一次面,即使只是瞥上一眼,也够好几天的念想了。心底那百转千回的心思啊,也只有自个儿知道,对好友也只能说些皮毛,总觉得说出来就有点不对了,似乎见了光就削减了些什么,像漏气的气球,还是害怕变质的密封食品,始终只有在自己心里,是最安全最舒适的存在。落到笔端,比口头上说似乎好了些,却仍然像打了太多结的绳子,一直在绕圈,就是打不开,然而这便是其中最大的乐趣了。记那些琐碎的事情,自己的心情,忐忑,揣测,犹疑,甜蜜的不安的疲惫的,兜兜转转,又回到原地。现实中两人关系仍无进展,在幻想中却已飞越山川,直奔天际,到达幸福的彼端。怀春少女的想象力当真是无人能及。

只是这宛如在云端行走,飘忽愉快得毫不现实的日子,终有一天会落到实地。比如说,表白被拒。当然比这更残忍的却是,由于分班甚至毕业离校,你再也无法轻易见到这个人。你和他的关联就到此为此。杜拉斯说过,我不知道爱是否是一种感情,有时我觉得爱就是看,就是看见你。对于暗恋这株植物来说,见不到是最大的威胁。尽管在无法见面的日子里它会积攒起更多的能量,比以往更加活跃地舒展自身,那却是以等待下一次见面为前提的。在网络还不普遍的日子里,没有人人网,没有QQ,剩下的就只有电话了,难道你要主动去要他的电话吗?好吧,就算是间接得到了,也只有拨一通电话才能听到对方的声音。这些全然不是暗恋者会做的功课。因为这已经越界了,或者说,已经迈向下一步了。就算是QQ,也是需要你来我往的交谈的,即使仅仅作窥视之用,你也仍然会纠结难受,说点什么吧,能说什么呢,结果往往没说什么就结束谈话。这时候他的头像亮了暗了,仍然和你无关,网络再怎么无敌,依旧比不上一个活生生的人每天在你眼前晃着,晃着,那么有存在感,那么不可磨灭。

于是日子久了,见不到的憾意,无奈也渐渐淡了,总归会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新生活中,那个人,不过是走路时偶尔想起的名字,脑海中偶尔浮现的脸庞,而那容颜,也因为太久不见而模糊起来。那个时候,是要有多惘然。得不到也就罢了,连看都看不见。这样的感情,到头来有什么意思呢,总归会慢慢淡下去,直至无。

某一日,你只是兀自坐着,在寝室里自己的床边坐着,突然,宛如被闪电击中一般,又像是听到上天的启示,瞬间,你的心就空了,不再为这个人忽喜忽愁,起伏不定,那种曾如此喜欢的心情,像是蒙上一层轻纱,成为过往,真真切切地成为过往了。哈,就当是愚人节的玩笑吧,你对自己说,轻笑了几声。

再一次碰面,偶然的场合,却得知对方是为了另一个人而来,也就是看多几眼,感慨一下,结果我还是要感谢另一个人,我才得以偶然地再碰见他一次。这种事情,是有多讽刺。

这便是我在十三岁时喜欢的人。幸运的是,曾经以为就这样失散于人海,再无联系,该感谢神奇的互联网,使这同学的情分仍得以维持。于是我还能看到他的博客,欣喜地发现当年的黄毛小子,竟也开始学术起来,对人对事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也有一定的品味,不流于俗。这是当年的我所不曾知道的,也不可能知道的。然后颇自得地想自己的眼光还不错嘛,聊作安慰。有些事,计较了好些年,到头来却发现是自己太傻,只能说年少的心太敏感太脆弱太在乎外界的眼光罢了。

这些年,偶尔会想象一下长大之后再一次见面会是在哪里,在怎样的场合,会说些什么,还是根本没认出对方。人生中最有趣的是,你总会在意想不到的场合里碰见意想不到的人,虽然事后想想,其实那很正常,很符合逻辑,但要在茫茫人海中相逢,实属不易。今年暑假,就有幸又见到了一次,这一次和上一次又隔了五六年的样子,虽然早在网上看过这些年的近照,也觉得面貌还是有些不同。只是当时有些呆住了,对方也没见到我,虽然我以为他是看到了。他身边还有位姑娘,我也就没有再叫住他,事后和他说起,他的确完全没注意到我。世事就是这样的啊。我只有再私下感叹几句,喜欢的人,总是那么容易就能看见。以前是会像雷达一样四处探测,现在则是一眨眼你就出现在我眼前。不过,这样的偶遇,已经是人生中需要被感谢的事项了,就像是偶然蹦出来的小惊喜小礼物一样,让你笑笑,多好。

喜欢过你,多好,那个曾那样认真投入地喜欢你的自己,我是有多想念。这便是暗恋的真谛,留下来的,是回忆,是坦诚努力的自己。

得到和失去因彼此而珍贵。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